更新时间:2022.06.04
破坏选举罪是指:人民检察院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严重行为。破坏选举案件是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公安机关和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要注意的是,该罪责任形式为故意。由于过失影响了
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破坏选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破坏选举罪的具体表现行为包括: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破坏选举罪的犯罪手段主要如下: 1、暴力手段,即对选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人身伤害的手段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砸毁选举设施进行破坏; 2、威胁手段,即以暴力伤害、毁坏财产、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相要挟,对选民、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实施
破坏选举罪是一种刑法规定的犯罪,指的是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对这里的暴力和威胁的认定,
破坏选举罪的犯罪手段: 1、暴力手段; 2、威胁手段; 3、欺骗手段; 4、贿赂手段; 5、伪造选举文件手段; 6、虚报选举票数、编造选举结果手段; 7、其他手段。
破坏选举罪属于我国《刑法》中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的处罚规定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利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利的更要标志。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
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有: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导致选举不能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设备,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
破坏选举罪的认定: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破坏选举罪的条件有: (一)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破坏选举罪的四个要素是: 1、对象要件,侵犯该罪的对象是公民的选举权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时,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妨碍选民和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