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离婚协议的规定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一般情形下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离婚协议有效情形有:写明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等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之后有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不成而准予诉讼离婚的情形包括: 1、当事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5、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离婚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又不及时过户;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况有: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况; 2、双方存在威胁、欺诈等非自愿情形而订立离婚协议的; 3、离婚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不得协议离婚的情况有: (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 (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
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不适合协议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一方要求离婚的; (二)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又不及时过户;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情形的,可以撤销离婚协议。对此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程序: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