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罪名,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
他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有下列行为之一,有严重的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网站或新闻组,从事诈骗、教授犯罪方法、制作或销售违禁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发布生产、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毒品、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网站、通讯组,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发布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者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
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网站、通讯组,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控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发布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组,控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者为实施诈
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的行为人可以被判处缓刑应当满足的条件有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