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小区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找物业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社区居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停车位是业主共有道路上的停车位,属于所有业主。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
小区停车位归开发商所有。可以出售给业主,业主也可以获得停车位产权证书人民防空项目改造地下停车位,开发商不是业主,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完成租赁业务。这种人防车位只能租,没有产权证。停车场包含业主共享面积,属于公共用地,房屋开发商无权出租或出售停
对于地上车位,根据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
马路边的停车位由交警支队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小区的停车位归属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首先要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属于市政所有。然后判断是否为业主共同所有,还是归属于开发商。
一、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由小区房屋单元所有人共同拥有。 二、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 1、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
小区内停车位的收费收益归车位产权人所有。开发商规划的停车位,收益归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收益归全体业主。开发商与业主就停车位收益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停车位收益。
小区的停车位归属一般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断。首先要以建筑用地的规划许可证来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内的,那么该停车位就属于小区所有。但是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外的,那么就该停车位就属于市政所有。然后还需要判断是否为业主共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