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国家赔偿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刑事案件中,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一般为两年。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国家赔偿决定书不会公示,只会送达。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法定国家赔偿的期限是两年。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如果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则不算。
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时限是是两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对于这个期限,一般是不计算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
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限为两年。赔偿请求权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
国家赔偿受理时限一般是2个月内。法律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协商。
当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果复杂,可以经批准延长三个月。
因为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违法而造成当事人损失的,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是两年,从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不服国家赔偿上诉的期限为三十天,具体规定如下 (1)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
国家赔偿申请再审也就是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十五天。根据法律规定,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而行政诉讼法的上诉期限是收到判决书的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