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1.国家赔偿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年。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请求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不知道有该行政行为的,最长经过20年。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限一般是两年。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如果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则不算。
申请国家赔偿的起诉期限应当为两年,自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包括在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是两年,提出申请后,法院受理并展开审理,符合赔偿条件的,判决赔偿义务机关支付赔偿款,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赔偿请求二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
提起国家赔偿的期限是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的,则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不计入两年的时效之内。
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而计算方式时从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在时效的最后6个月出现中止事由的,时效中止。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
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是两年,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中止的,从中止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