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并没有限制,但是对发起人做了限制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并且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由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已经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办了变更登记的,在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规
股东大会不可以对未预告事项作出决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特别决议是指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决议做出后,会对公司和股东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有不少公司做出股东会决议时往往存在实体或程序的瑕疵问题。因此,股东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会议决议提出确认无效之诉、撤销之诉或不存在之诉。 一、无效之诉。股东会
没有限制要求,只需要股东会同意增资即可进行增资。股东会决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经过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股东会决议,对公司全体股东皆有约束力。
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如果是普通议决事项的,一般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议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包括两种: 1、内容违反“效力性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会决议。 2、内容侵害未收到通知或持反对意见的股东的合法实体权益的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撤销的方式是: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决议的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会决议在出现下列情况时无效: 1、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经撤销后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注销股东会的决议流程:首先要对公司现有的财产等进行清算,然后公司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之后要记录好股东出勤率以及股东的表决权,最终便是公司提交关于注销股东会的决议。只要有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代表盖公章,便表示注销了股东会决议。
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