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6
如果行为人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强迫受害者配合,使对方感到不悦的,可认定为性骚扰行为。包括言语性骚扰、行为性骚扰等。对于该行为,一般可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性骚扰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性骚扰: 1、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若对妇女有口头或者行为上的性骚扰行为,将会受到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
性骚扰处罚具体如下: 1、行为人会受到行政机关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2、情节严重,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界定性骚扰的标准具体如下:
性骚扰会受到行政机关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要看具体情节与危害程度来确定处罚方式。语言性骚扰不是刑事处罚罪名,一般的轻微行为(比如用语言挑逗、诱引)适用于训诫或具悔过书,但要是情节较重或屡与骚扰则可以予以行政处罚,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儿童、妇女罪的则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二、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三、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或者教会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
性骚扰如果性质严重,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