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商标复审的时间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准备的资料是:商标驳回或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商标局邮寄信封;驳回复审申请书,写明复审理由和相关的事实;可以附加证明复审理由的证明材料。
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是: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驳回复审的法律规定可参考《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如下: 1、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向申请人送达书面通知。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
商标复审需要的资料有: 1、商标驳回通知书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 2、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阐述复审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个人提供个体户执照和身份复印件签字,公司提供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果需要委托代理
商标复审须流程如下: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商标图样、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申请人需要
商标驳回申请复审审查期限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于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复审收费标准: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认为不符合法定复审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商标被驳回,复审申请期限为十五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计算。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的期限一般为九个月,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
商标被驳回后,申请复审的具体条件: (一)主体条件;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 (二)时间条件;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内容条件;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