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6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该罪行的处罚具体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缉毒人员或者其
包庇罪量刑标准如下: 1、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
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标准为: 1、非法持有苯丙胺类兴奋剂20克以上未满100克; 2、非法持有大麻油1000克以上不满5000克,大麻脂2000克以上不满十千克的,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未满一百五十千克; 3、非法持有可卡因10克以上未满
毒品犯罪标准包括四个方面,具体为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毒品犯罪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3、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刑法》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规定,贩卖、走私、运输或制造毒品,无论数量为多少,都应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并予以刑事处罚。针对贩卖、走私、运输或者制造毒品,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犯
贩卖毒品立案标准的规定如下: 1、刑法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这体现了严厉的刑法打击的态势; 2、本罪的主观罪责是故意犯罪,但是只要有概括性故意就可以了,不需要有特别明确的故意
毒品犯罪是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管理秩序,也严重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维护好社会秩序以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刑法有专门的条文对毒品犯罪作了相关规定。对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没有作出“数额”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也就是说,原则上
在明知是毒品仍非法持有,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鸦片数量达200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甲基苯丙胺数量达10克以上的; 2、涉嫌持有吗啡的数量达20克以上; 3、杜冷丁重量达50克以上; 4、盐酸二氢埃托啡重量达2毫克以上;
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实施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即构成犯罪; 2、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生产
包庇罪这个罪名是由《刑法》第310条规定的,根据该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所谓包庇,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用以掩盖犯罪分子的全部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一个类罪,具体包括了走私行为,贩卖行为,运输行为和制造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涉及的数量是多少,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都要接受刑事处罚。换句话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上述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为: 1、在销售、生产的商品中加入有害、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或明知道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仍然进行销售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相关法律责任; 2、商品中使用瘦肉精等国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
关于毒品犯罪的量刑标准: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