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没有购房合同一般不能办理房产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而确认当事人对登记房产具有权属的主要材料就是购房合同。
(一)离婚当事人对拆迁安置房的权属易发争议。夫妻双方离婚时对房屋的权属争议已经变得极为普遍,同时也成为诉讼离婚中合理处置财产问题的一大难点问题。其一是折迁安置房不仅受法律、法规的调整,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政策的约束,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有的拆迁
安置房未分配户口都可以迁走,只是是否影响安置房分配,要依据其所签订协议时是否户口还在已经具体的协议内容判断。如果户口迁走前已经签订好协议了,并且协议中未规定禁止迁户的,可以迁户。
在房地产交易中,有一种叫配套商品房,即拆迁房或动迁房。这类住房与普通商品房有一些区别。特点是有交易期限,而且很多房屋权属不明确,因此往往容易引发纠纷。因为配套商品房合同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卖方在履行交货义务时,应协助买方办理交接手续
对拆迁安置协议不满的,应当及时提起撤销或变更协议的诉讼。如果存在无效情形,也可以提起无效之诉。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拆迁安置协议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
被征收人对拆迁安置不满意觉得补偿不合理,最好的维权方式就是通过法律途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第14条规定,
回迁房无房产证不能进行买卖。房产证是拥有房子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买卖交易属于无权处分,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不能过户。房产证是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的证明,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未办房产证的商品房能出售,产权不明的除外。开发商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可以依法进行商品房销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