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公司会的职权的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修改公司章程等。董事会的职能有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以及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
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是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决算方案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股东大会有以下职责: 1、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2、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修改公司章程;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股东大会的组成是全体的股东。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清算组的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 1、职责范围包括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和清理债权、债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具体工作包括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清算组的职责范围是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缴所欠税款以及在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等,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也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股东大会的具体职能如下: 1、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2、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等。
股东大会的职责有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以及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大会有定期会议以及临时会议。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他们的报酬;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等;对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公司的重大变动做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