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如下: 1、医疗费用; 2、辅助器具费用; 3、停工留薪期待遇; 4、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伤复发医疗费等各类费用。
工资待遇不公平的处理办法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
和公司产生了劳动争议,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2.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
职工发生工伤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1、救助工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治疗,排除安全隐患; 2、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发生工伤后,将工伤职工送往医院治疗;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申请工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实践中其解决办法有很多,如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诉讼等等。但要是选择提起劳动诉讼的话,则必须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的处理,且至少有一方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 具体的处理方
遇到劳动争议的时候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发生后,应当申请工伤鉴定,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工伤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
1.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
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起诉应具备这些条件: 1、必须是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后,不服裁决的; 2、未超过规定的时间,也就是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之内; 3、有符合条件的原告和被告; 4、属于该法院的管辖。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纠纷的,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还不满意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职工发生工伤后的处理办法: 第一步:用人单位送往医院就医; 第二步: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第三步:工伤认定结论出来后,职工伤情相对稳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步:申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