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主要有下列区别: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而进行劳动仲裁的机构是劳动仲裁委员会; 2、法律地位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单位,而仲裁机构属于第三方; 3、法律后果不同,劳动监察部门可依法作出行政
不管用的,12333是全国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设立的服务热线。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12333不能劳动仲裁。其相关规定为: 1、12333是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不发工资的情况介入调查,如查证属实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2、劳动关系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
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
执法主体不同,法律行为不同,工作职责不同,法律地位不同,法律后果不同,执法手段不同,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两者不仅不排斥,而且可以通过相互配合起互相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监察大队在周末是不上班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属于政务部门,都是实行周末休息的。所以,劳动监察大队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在周一到周五上班,除遇到节假日调休外。
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劳动者的投诉后,必须在5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并最多在两个月内结案;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劳动者的举报后,必须在7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最长结案期限与举报的结案期限一样都是两个月。对于到劳动者投诉案件,如果劳动监察因为不受
一、执法主体不同 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法律行为不同 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 三、工作职责不同 劳动监察由劳动行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一、执法主体不同; 二、法律行为不同; 三、工作职责不同; 四、法律地位不同; 五、法律后果不同; 六、执法手段不同。
有的,劳动监察大队(监察支队、监察局)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执法队伍。负责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依法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不上班。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