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上下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条件是: 第一、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第二、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 第三、责任事故认定中,非本人主要责任; 第四、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
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如下: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法律解释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
上下班期间发生的事故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其本质在于是否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标准上,需要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需要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并
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至少应当考虑以下三个要素: 1、目的要素,即以上下班为目的; 2、时间要素,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 3、空间要素,即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具体如下: 1、时间是从离开家门起,算上班时间。法院在实际断案中,一般会认定在法定工作时间中,从离开家门起为上班时间开始,回到家中为上班时间结束。如果规定一个星期工作时间为5天,那就是在这期间,离开家为上班,回到家为下班;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如下: (1)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2)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3)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