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在2个月内对所受理的案件作出判决,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但是出现案件当事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案件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案件十分重大复杂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申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时间为3个月。若另有特殊原因需
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提起公诉后一般在两个月内宣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般情况下,三个月内起诉。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一般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个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有可能延长时间,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情况下为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采用速裁程序的,检察院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是否审查起诉的决定。对于可能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间一般是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天。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检察院对于移交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最长是一个半月做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起诉的时间与法院开庭的时间并无确定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多久时间开庭,由承办法院根据案件实践情况具体安排,只要没有超过审限,均是合法的。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可以进行判刑。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
检察院抗诉分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