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责任书的效力。 因为事故双方的签字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认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有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赔偿问题,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如果对事故认定书如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如果对事故认定书无异议的,那就只剩下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拿到责任认定书后,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赔偿问题。 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任选其一解决: 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可以就事故的损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结果,可以依法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判决为准的。当事人还可请求法院一并判决确定各当事人需要负担的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