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的。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离婚后不能免除抚养子女的责任,如果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的,子女是有权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去法院起诉索要抚养费是要起诉费用的,且一般由原告预先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一个月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经过催要后仍然不予支付的,或者超过约定时间不知福抚养费的,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这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离婚时没有要求子女的抚养费,且到现在为止子女未成年,你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 第二种:如果现在子女成年了,即便以前对方未支付抚养费,子女也不能再主张抚养费了。
起诉离婚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办理,但是,夫妻双方都离开原来的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夫妻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可以异地起诉,直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以由原告起
只要对方拒绝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可以随时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的期限和数额由双方协商处理。 另一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就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起诉,法院判
一方在外地能起诉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
赡养费起诉可以要以前的,赡养费是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的,所以在不给付赡养费的情况下,老人是可以对以前的赡养费进行主张的。 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行政诉讼可以异地,一般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如果
1、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的相关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给抚养费的,可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住所地的法院不一致的,可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及其他资料,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
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总和,若其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离婚证,起诉书以及对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