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若当事人满足下列条件,则适用行政拘留的处罚:行政相对人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其违法行为的情节严重,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并且其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及时发现,或者行政机关收到举报材料的。
有下列情节的,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1、罪犯是未成年人。 2、是有自首情节。 3、属于防卫过当犯罪。 4、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 5、聋哑犯或盲人犯罪。 6、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
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当事人是被胁迫或者被诱骗而违法的;当事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或者当事人立功的等。
减轻处罚是指适用于法定刑以下的刑罚,仅限于主刑。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 1、犯罪分子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2、是犯罪分子虽然没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法定最低刑较重的,经最高人民法院
对行政拘留的处罚申请暂缓执行的情况为: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且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经担保后可以决定暂缓执行。
一、应从轻减轻处罚: 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5岁以上的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
从轻处罚的法律概念为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对犯罪分子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具体的处罚程度则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来裁量。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
存在下列情况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2、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可以减刑;举报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可以减刑;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可以减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可以减刑;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可以减刑;
1、警告: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提出告诫或谴责。 2、罚款: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 3、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
以下情况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认真遵守监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