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行见证,但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订立遗嘱时不能作为见证人的有: 1、继承人、受遗赠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可以作为见证人的,其次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可以作为见证人。最后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其亲属、债权人等都不可以成为见证人。
《民法典》规定不可以做遗嘱见证人的有继承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等。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做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有: 1、遗嘱见证人不是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见证人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3、遗嘱见证人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其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和真实性。 (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继承人、受遗赠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
这些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1、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不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不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3、与继承人、遗嘱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
订立遗嘱时如下人员不能作为见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见证的其他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和承担民事责任。 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的民事活动。 (2)继承人、受遗赠人。因他
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因此,如果代书遗嘱缺乏上述任何要素,则为无效遗嘱。如果见证人属于上述三种身份,代书遗嘱也应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