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3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 (一)非法持有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私藏枪支弹药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 2、非法持有或隐藏一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或两支以上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 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
我国刑法规定犯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注意的是,本罪的构成要行为人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若是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则不构成本罪;另外本罪也需要造成严重后果,若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本罪不构成。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本
该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丢失的枪支被别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的伤亡事故,丢失的枪支被别人使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通常情况下,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罪过形式是符合本罪认定的实际情况。丢失枪支不报罪,通常是指依法配备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
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的立案标准:运输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以及运输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等情节恶劣的情形。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条的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立案标准为: (一)非法持有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立案标准是:非法持有军用枪支一支的;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非法持有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非法持有手榴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制造五支以上枪支的; 2、非法销售两支以上枪支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有其他严重后果等恶劣情节。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
枪支罪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
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的立案标准有:行为人运输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以及运输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立案条件应当是:如果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被他人使用而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或者产生被他人利用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