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夫妻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当事人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判决。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姻关系期间夫妻任何一方不管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双方的名义所借的任何债务首先推定其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另一方主张其为个人债务的,则应提交证据,承担证明责任,否则应由共同财产偿还。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
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原则上应由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予以偿还。但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
夫妻一方虚构债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法院不予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情况下,应先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发生,则共同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