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1、合同一方当事人存在欺诈行为的; 2、合同基于重大误解成立的;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情形等。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受损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有以下这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2、合同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3、合同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
合同无效的法律效果如下: 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不影响合同的部分解决争议的条款。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不适格; (二)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三)租赁的房屋属于违法违章建筑; (四)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 (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形如下: 1、房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建在土地上,是土地的附着物,不可分离。因此,当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转让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
房屋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的; (2)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 (3)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