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7
取保候审后是否会被变更强制措施要依案情而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已采取强制措施后也是可以治安处理的,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若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取保候审到期后,应这样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解除后,未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司法机关不同意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取保候审就是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立案后不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符合强制措施条件的才采取措施。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立案后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立案后不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批捕后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第九十七条规
批捕后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家属。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