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新刑法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认定: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是看是否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
挪用公款应这样认定: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2、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 2、要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实施的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三)主体要
挪用公款的犯罪构成: 1、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是:第一,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本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第二,要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
挪用公款的认定是: 1、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的行为; 3、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公款私存不能认定挪用。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帐内私存,是指虽然纳入单位法定会计帐簿、法定科目,但却未按规定存放资金。如财务人员将收取的现金或单位的银行存款违规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同时在单位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上反映; 2、帐外私存,在单位法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标准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符合这两点的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