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个体户不可以申请破产。可以申请破产的主体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而个体户不是企业法人,所以不能申请破产。
债权人经法定程序是能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事由发生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
在我国只有企业的债权人、债务人或者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可以申请企业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个人债务不可以申请破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
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个人申请破产可以使其能够重新通过努力实现正常的生产
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债权人、债务人都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债务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在我国,只有企业法人能进行破产,个人是不能申请破产的。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对于个人破产的情况进行相关的规定,破产法当中所针对的债务人是属于公司的代表法人并不是指的具体的个人,都是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破产清算时,也不能将公司里具体个人的财产也算作公
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成为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案法规。目前,个人破产法只在深圳作为试点实施,具有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才有资格申请个人破产。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破产申请书
个人一般不能申请债务破产。现行破产适用范围限定为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和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企业法人,在司法实务中,自然人债务人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个人破产的申请标准: 1、破产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和公司主要负责人名单; 4、公司职工的安置预案; 5、书面的公司亏损情况说明并盖公司,和审计报告; 6、破产申请日的资产明细表; 7、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8
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