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行政诉讼案由分为三大类,即:作为类、不作为类及行政赔偿类。 1、作为类案件的案由确定方法为:行政管理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具体对管理范围而言,是否分解,应当结合案件实际,以表述简洁、清楚为原则;对具体行政行为而言,以种类的形式出现,而不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行政诉讼被告举证应遵守的规定是:被告应当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一是征收税款;二是加收滞纳金;三是审批减免税和出口退税;四是税务机关委托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收税款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者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一是
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应对他人对自身提出的行政诉讼:税务机关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写好答辩状,提供证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递交给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在我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
法律对于无效收养的行为上的规定主要涉及几种具体的无效情形。即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收养人未满30周岁而收养的,这几种情形都是属于无效收养的。
行政诉讼法不动产管辖的规定是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管辖不动产案件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管辖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指定管辖。
行政机关规避行政诉讼的做法: 1、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 2、严格执行办案程序; 3、认真搞好行政复议; 4、坚持做好案件处结的回访; 5、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 6、坚持信息公开。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对于不动产相关案件的管辖规定是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管辖不动产案件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管辖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指定管辖。
行政复议之后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从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