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不签订书面合同不可以成立质权。不订立书面质押合同,无法办理质押登记,质权也不能设立,现行民事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设立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不订立书面合同后果如下:
购车合同签了一般是不可以退定金的。若是当事人自己违约的,定金是不能退的;若情况属于卖方违约的可以要回定金,并且当事人可以请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是赔偿损失和退还定金,若是卖方拒绝退定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
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售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购买方可要求同出售方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没签合同购房定金一般可以退,方式如下: (1)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 (2)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定金可以退回; (3)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 制定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
租房签合同签了一年中途可以说不租了,要认真阅读当时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看有没有违约金的一条约定,如果有,那就会损失一部分资金,就是交的房租剩余部分很难退回了,或不能全部退回,看违约金和剩余房租进行考虑。违约金和剩余房租进行比较:房租没有到
行纪合同有留置权,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所以在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情况下,行纪人可以留置委托物。
留置权不是约定的担保特权,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不是约定的担保特权,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通常来说,买卖合同债权人不享有留置权。留置权属于法定抵押权。并不需要双方约定,但是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排除适用留置权。留置权的前提是占有动产,买卖合同的前提也是卖方占有交易物,这就造成双方不存在担保物,无所谓担保,留置权也就不存在了。
装修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可不可以退,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可以退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给付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权
合同能约定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为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权,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 留置权只限于在法律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范围内行使。法律未作规定的,不适用留置这种担保方式。
留置权只限于在法律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范围内行使。法律未作规定的,不适用留置这种担保方式。留置权实现的条件: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被留置的财产只能是债权人事先依合同合法占有的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