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离婚请求权中请求支付抚养费的权利没有诉讼时效。我国《民法典》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包括: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主体不合格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1、当事人不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例如,一般的合同订立,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对标的物不享有处分权。例如,无权处分人的行为,未经所有权人追认,不发生法律效力; 3、其他情形。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有效的。
起诉婚姻无效的条件: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禁止结婚的亲属,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包括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中一个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确认婚姻无效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主张合同无效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3、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婚姻自主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自由离婚和自由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且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若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应当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婚姻法规定的四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
申请撤销婚姻的程序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
申请可撤销婚姻原因有: 1、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隐瞒疾病的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
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只有因胁迫而结婚的,婚后不愿意互为夫妻的,才可以申请撤销。 可撤销婚姻是相对于无效婚姻而言的。即当婚姻关系符合法定可撤销条件时,是否撤销,取决于有撤销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 如果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依法行使请求权,该婚姻就应该撤销。如果有撤销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