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拆迁纠纷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拆迁协议诉讼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为这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签订的协议。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等。
拆迁纠纷是否能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1、当事人因为不满拆迁补偿、安置条件等,与拆迁单位产生的纠纷,通常属于行政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2、若是当事人因拆迁事宜与其他个人、集体或者组织产生的纠纷,则属于平
拆迁纠纷可以行政诉讼,但是也是有限限制的,人民法院受理拆迁类型的案件必须是,属于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的组织对相关的行政机关所作出的拆迁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意,那么此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纠纷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夫妻间有拆迁纠纷可以进行诉讼离婚。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即使双方之间有拆迁纠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也无法挽回的,应当准予二人离婚。
拆迁安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第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那么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
拆迁安置官司行政诉讼流程: 1、当事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2、人民法院审查受理; 3、被告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 4、法院开庭; 5、作出判决; 6、如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拆迁补偿纠纷的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补偿决定应
拆迁协议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
拆迁纠纷可以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拆迁发生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