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十九条。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主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
上班过程中车祸死亡,如果不是劳动者的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应当由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赔偿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需要赔偿丧葬费、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责任人一般应当就其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1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被害人的总经济损失农业户口标准约为25万元,非农业户口标准约为70万元,具体损失根据不同被害人的年龄、户口类别等情形具体核算,得出总金额后由双方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分担。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济损失项目和标准为: 1、死亡
交通事故而死亡的认定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果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死者的近亲属所有。既不是对死者财产损失的赔偿,也不是对死者生命的赔偿,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亡者本人的赔偿,因此,该赔偿金不应认为是死者的遗产。死亡赔偿金的目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由于失去亲人而产生的精神损害的补偿,所有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