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方案如下: 1、普遍调整: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
1、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 2、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六独立”可以继续举办民办,但对使用公办校名和校名简称进行清理后退出。 3、对于不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
新政策养老保险跨区转移必须由本人亲自申请才可以。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险种,在办理转移时,应与养老保险一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
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如下: 1、固定劳动合同工以及没有及时参保或者停止缴费的,可以补养老保险; 2、未参保或者中断缴费的被开除、除名的、未经公共服务被释放的人群可以补足社会养老保险; 3、缴费不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已经停止
在养老保险政策中,参保人必须缴满15年方可在退休后享用,且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能拿到的钱就越多。但由于每个人的寿命预期是不确定的,所以国家对养老保险做了调整,养老保险是可以被继承的。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个人死亡的,
个人买养老保险的,应当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个人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为当事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作为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当事人办理登记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