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遗产可以儿子多女儿少,具体如下: 1、父母可以立遗嘱将财产全部或多数留给儿子或女儿,按照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所以父母可以写遗嘱将财产全部或者大多数留给儿子或者女儿继承; 2、对父母尽了主要扶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分割财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遗产。所谓的“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同相近。特殊情况下可以不
在法定继承中,如果是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所以不赡养父母是有可能分不到遗产的。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
一般是不可以立遗嘱把遗产都给儿子不给女儿的。 原因如下: 1、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人立遗嘱时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财产。 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的,相关遗嘱部分无效。这种情情形多见于夫妻一方
当事人是可以订立遗嘱的,是可以指定已婚子女一方继承的。要订立有效遗嘱,可以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厘清遗产范围,明确遗嘱发生作用的领域。遗嘱人应当对自己去世之后的遗产予以交代,包括遗产的范围、名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不一定。一般情况下,子女都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有如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遗产:①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如果遗嘱人通过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某些继承人或
离婚时子女遗留下来的遗产,双方不一定能够进行分配。这主要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之后,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来处理遗产: 首先,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来处理遗产; 然后,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理遗产; 最后,如
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女婿才可以继承岳父母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去继承遗产。 1、虽然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也可以享有相应的继
一个儿子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分户的。 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本人已满十八周岁且能赚钱养活自己; 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没有分户; 没有与户主同住,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详细的地址; 经过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