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要做的工作有: 一、律师接受委托。 二、与公诉机关联系。 三、会见和通信。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五、代理申诉和控告。 六、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七、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审判阶段律师的权利有: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所需有的权利具体如下: 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可以听取他们对案件情况的介绍及他们的辩护意见,同时,还可以向他们宣讲法律。其他辩护人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没有阅卷的符合法律规定,阅卷权是律师的权利,行不行使阅卷权由律师自己决定,但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另外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阅卷的,需要申请,可能会有时间的延迟。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做: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最主要的工作是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情发生过程,核实犯罪证据。作为一名律师,必须充分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必须要充分了解案情,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有权申请取保候
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条件为: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在侦查阶段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权限有: 1、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都有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委托辩护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和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以及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基本权利等。
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有: 一、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二、与公诉机关联系; 三、会见和通信;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五、代理申诉和控告; 六、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七、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有: 一、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二、与公诉机关联系; 三、会见和通信;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五、代理申诉和控告; 六、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七、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一、在侦查阶段作为辩护人提供辩护。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可以了解案情及当时已查明的主要事实。 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包括: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与公诉机关联系; 3、会见和通信;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6、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7、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 1、侦查阶段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审判阶段申请回避的权利; 4、审判阶段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