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内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扣除标准: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1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药费支出不作考虑;2跨年未及时报销的等特殊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范围要求必须是纳税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并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在进行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的时候可以选择由本人或配偶一方进行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从2019年1月1日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积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
专项附加税扣除的项目包括: 1、子女教育; 2、成人继续教育; 3、大病医疗; 4、住房贷款利息; 5、赡养老人的支出; 6、个人对于教育等公益事业的捐赠等。 专项附加扣除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
个税专项扣除有以下项目: 一、子女教育。 扣除标准: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大病医疗、继续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这六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通知在2018年12月22日由中国国务院发布,这一政策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
(一)扣除内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二)扣除标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
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上述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按照法定的标准来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