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没收所得财产在执行时具体需要注意: 1、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即对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必须择一判处,且只能附加适用; 2、并处没收财产,即应当附加适用没收财产; 3、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即在量刑时,既可以对犯罪人附加适用,也可以不附加适用。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等。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既是对贪财图利的犯罪给以应有的惩罚,也是对他们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予以必要剥夺。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等。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包括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运输假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
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和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应当严格区分。只有依法确定
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予偿还。
对犯罪分子执行没收财产的,应当对其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刑法》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同时,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
没收财产主要有以下三种适用方式: 1、合并,即可以合并没收财产。指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实际上是否并处没收财产,由法官裁量决定; 2、必并制,即并处没收财产。指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没收财产; 3、罚款和没收财产必须一并制,即
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予偿还。
没收财产的特点: 1、没收财产是刑罚的附加刑,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进行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应严格区分其财产的所有权,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应注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