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一般来说,无性婚姻离婚财产分割和正常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一样的,法律上没有对此有特殊规定。原则上先是夫妻双方协商进行财产分配,协商不成的,就按法律规定来分配,即夫妻的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离婚起诉后分割财产的原则是: 1、自愿协商的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4、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
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双方协商一致原则。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老年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3、照顾婚姻关系中无过错一方原则; 4、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
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重婚;当事人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结婚;男女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如果离婚分家的,对于财产分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个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
婚姻期间一方多分割财产的情形: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新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等。前述法律规定,离婚时,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 1、自愿协商的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4、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民法典》对夫妻个人财产的最新规定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后也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