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不动产登记为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对不动产登记如何办理的问题,下面我做简要分析。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
第一,还没有登记的和遗赠、继承、产权发生变动的不动产,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第二,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不动产的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包括买卖合同、遗嘱等;第三,不动产登记机关拿到申请之后,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就会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
个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提供: 1、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事业单位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提供: 1、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 (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不动产登记证明办理主要有三个流程。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
对于我国的湖泊,并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湖泊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不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果公民想使用湖泊的,可以与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签订相关协议,通过协议方式,依法获得湖泊的使用权。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
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抵押当事人准备资料;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向动产抵押机关办理; 3、材料齐全的,由动产抵押办理机关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