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一般都要拘留的,但是最终是否拘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消了,则不会拘留。如果暂缓执行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行政拘留是不会留有案底的,案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对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可知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因此被处以治安处罚不是刑法范畴
行政罚款应当交纳到指定的银行,指定的银行一般是行政机关所在地。无法到指定银行交纳的,可以与办案机关联系,采取办案机关认可的方式交纳。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
刑事拘留后的后果一个是逮捕,一个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接下来,公安机关开始侦查,之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法院进行审判。当然,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宣判无罪。
行政拘留变更刑事拘留是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行政拘留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具体条件为: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拘留所坚持依法、科学、文明管理,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拘留所建立并落实被拘留人管理规定和生活制度,规范被拘留人行为,合理安排被拘留人生活、学习、文体等活动,并由民警组织实施,现场监管。
被行政拘留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近亲属可以去探望。被拘留人的近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和单位负责人凭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可以到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
不实施行政拘留只有以下几种情况,行为人未满14-16周岁人,行为人16-18周岁,第一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还有70周岁以上的老人和怀孕的妇女,以及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最后一种情况是,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6个月没有被发现,不处罚。或
一般的行政拘留没有案底,案底是针对刑事处罚而言的。 但是,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会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档案,保留在原办案单位,且永久存档。这个记录对于个人的一般生活没有太大影响,但是对于参军政审或者公检法类等公务考试的政审环节会起到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