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6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现场交纳的,应该当时交纳罚款,如果不是当时交纳
行政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的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处罚理由、违法事实、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定义: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需要当场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盖章。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如下: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等等。
我国行政机关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事实和证据; 3、处罚种类和依据; 4、处罚方式和期限;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对行政复议的结果还是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在六十日内直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申请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提起行政诉讼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复议机关应当记录下申请人的口头信息。
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经过审核后,复议事项成立的,可以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违法不予处罚的条件: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精神病人再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轻微并警示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