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人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遗产分割办法的话,首先可以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成,可以找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双方一直存在继承纠纷的情况,协商不成时,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不成,最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嘱继承房产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过户: 1、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带齐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遗嘱、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4、交纳相应的税费。
如果要办理涉外遗产继承公证,首先所有的继承人都要向同一个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如果出现部分当事人在境外或者外地因某些因素不能来的情况,那么要办理委托书,可以通过委托亲友代替办理。委托书还要经过当地或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和驻外使领馆公证。例如当事人
兄妹之间为第二顺序继承人,需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能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在我国因为继承遗产的纠纷,法院不给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是因为当事人不符合起诉的条件,那么就不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遗产继承纠纷。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公证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查相关证明材料; 3、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合法的继承人是可以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的,放弃继承遗产需要有明确的表示。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程序如下: 1、继承人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2、申请办理公证时,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机构审查公证事项; 4、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事项是真实、合法的,制作公证书。但具体程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应当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分别是:1、有本人签字的放弃遗产权声明书;2、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材料。持以上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没有遗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屋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法定的继承顺序包括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一顺序之间的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一般应该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
不尽赡养义务有权继承遗产。但是如果是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如果不尽赡养义务的同时,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情形的,不能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