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其他。
上下班途中应当理解为: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或者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工伤: 1、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2、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3、本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或不是主要责任; 4、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
不算工伤,因为没有交通事故发生,但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的损失。《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山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为: 第一,交通在事故发生下上下班途中。 第二,本人不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以下四点: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
当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重合时,一般受伤人既可享受工伤待遇又可以向肇事司机索赔损失,即为双重赔偿。 针对员工遇到交通事故,同时又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一般需要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但其工伤待遇应该区分项目和支付途径,原则为: 1、因事故导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