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合同签订之前的要约是指要约人发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且要约还应当满足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等条件。
订立合同的法定条件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均具有缔约能力;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遵从了公序良俗。
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在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情形时,也可以解除合同。具体包括发生不可抗力、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等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
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有很多,包括了: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合理用工、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一个重要手段。劳动合同是减少和预防劳动纠纷发生的重要措施。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权利实现的一种法律形式。劳动合同将国家规定的客观劳动权,转化成了劳动者的
冒名签订的合同效力:可撤销合同或者无效合同。冒名顶替行为是一种欺诈行为,冒名签订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属于无效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 (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编教师是属于劳动合同。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
合同签订三年裁员的补偿标准是:属于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裁员的,用人单位支付六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签订合同成立的要件: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
当事人订立合同,依据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即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三、公平原则,即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