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是要求所有债务人所负义务是任意一人都要对所有的债务负责,如果有一人破产而失去了经济偿还能力就需要其他的债务人先履行对债权人债务。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 因为连带责任是要求所有债务人所负义务是任意一人都要对所有的债务负责,如果有一人破产而失去了经济偿还能力就需要其他的债务人先履行对债权人的债务。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是要求所有债务人所负义务是任意一人都要对所有的债务负责,如果有一人破产而失去了经济偿还能力就需要其他的债务人先履行对债权人的债务。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是要求所有债务人所负义务是任意一人都要对所有的债务负责,如果有一人破产而失去了经济偿还能力就需要其他的债务人先履行对债权人的债务。
不可以。 个人不能申请破产,只有公司法人才可以申请破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债务人及相关义务人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或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文件,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和与财产有关的账簿、文件、资料、印章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必要的强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是要求所有债务人所负义务是任意一人都要对所有的债务负责,如果有一人破产而失去了经济偿还能力就需要其他的债务人先履行对债权人的债务。
债务加入的法律依据有: 1、债务加入关系中存在两个相互依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法律效果是使债权人的债权进一步得到保障,故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清偿。 2、第三人承诺履行仅为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权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未能依法通过管理人的财产分配方案时,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的债权人是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如果企业破产,则按照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先行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和普通债权等;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则按照比例清偿。
继承人向债务人追债的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被继承人的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所以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
个人债务置换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体关于个人债务的法律条款,民法典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详细的规定并不是以个人债务置换为条款,而且规定的个人债务转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
债务加入的法律依据有: 1、债务加入关系中存在两个相互依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法律效果是使债权人的债权进一步得到保障,故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清偿。 2、第三人承诺履行仅为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