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保险欺诈构成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保险制度; 2、客观方面为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行为; 3、主体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4、主观上方面是故意。
中介价格欺诈的情形: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等等。
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有:盗用、假冒名义盗用、假冒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业务负责人,利用伪造的证明文体与对方签订合同;利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某种紧缺或畅销商品的心理,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等。
中介价格欺诈的情形有:设置合同陷阱、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合同未履行完毕时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假冒房东、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等。
(一)虚构保险标的。 (二)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 (三)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四)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
不属于欺诈罪的情况如下:在主观方面不是直接故意的,所以这不能被视为欺诈罪。至于其他损失,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欺诈罪的对象不是骗取其他
房产中介的欺诈行为如下: 1、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签订合同。 2、订立霸王合同,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 3、违规操作,使消费者利益受损。 4、巧立名目,收取各项费用。 5、交费容易退费难。
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有: 1、为了律形式掩盖非法欺诈的目的,特别持伪造或他人身份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由员工欺诈,整个欺诈过程,真正的幕后规划者从未出现; 2、重操老业者多次骗不爽行骗者多为有多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
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包括: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质量与价格不符、数量与价格不符等。
合同欺诈是在虚假情况下与对方签订合同。构成合同欺诈需要满足: 1、行为人存在欺诈、隐瞒的故意; 2、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 3、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因为欺诈、隐瞒陷入错误; 4、签订合同的另一方签订合同是因为对方错误的意思表示。 行为人实施的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