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针对工程款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的问题,我做如下简要分析。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
工程款结算纠纷的处理:法律规定,因工程款项迟迟不结清引起的纠纷,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一)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
1、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委员会申请调解。 2、仲裁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3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拖欠工程款派生的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而且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往往因为工程转包或不规范分包使问题更加复杂。在立法层面,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合同载体劳务合同,甚至在目前建设工程法律框架中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有所涉及。对于农民工的拖欠
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等待法院受理立案。根据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其次,在法院立案之后,应在举证期内提交相关证据
1、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和逾期利息; 2、及时主张权利; 3、解除合同; 4、理性运用《民法典》807条; 5、运用政府、舆论和民工力量; 6、利用多种途径收回欠款; 7、聘请法律顾问。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施工方提起诉讼时,不能按欠款合同纠纷起诉,而是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施工方需要先写起诉书,准备证据,接着到建设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通知举
工程款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
工程款纠纷起诉状是这样写的: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要求支付工程款的事实与理由;4、对方
书写工程欠款纠纷上诉状的内容是: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上诉的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受诉的上诉法院名称以及日期等。
工程款结算纠纷可以约定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解决工程欠款纠纷的方式:由争议的当事人自行协商;请第三方调解;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调解或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