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能中断的。如果具有行政相对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形的,该诉讼时效就中断;而从中断的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重新计算。
对于行政诉讼所适用的诉讼时效,是同样适用关于中断的有关规定的。如果具有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形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而从中断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行政诉讼法中的诉讼时效能中断。如果行政相对人具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形的,该诉讼时效就中断;并且从中断的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重新计算。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中断,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
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止的事由一般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只有在时效届满前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的中止事由,才能发生时效中止之效力。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 申请仲裁,申请调解,申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超过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一般不能中断。对于当事人超过诉讼期限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如果是在诉讼时效的有限期限内起诉的,则诉讼时效能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1.权利人提起诉讼;2.权利人在诉讼外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要;3.义务人
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所适用的诉讼时效的能够中止的,但要符合下列情形: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公民自身的原因而耽误了起诉期限。有上述情形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行政诉讼时效会中断。中断事由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因上述原因被耽误时效的,耽误时间不计算在内,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由法院决定是否同意。
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耽误的起诉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