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者与投标者、或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损害招标人、投标人、国家和集体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50万元以上
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 (一)几个投标人同属于一个母公司或者一个母公司和他所属的几个子公司全部参加了投标; (二)同一人携带两家及以上企业资料参与投标报名的; (三)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或“协调费”的名义分别转出相同数额的款项给予相关的几个
触犯串通投标罪的,一般判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有: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3、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所在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4、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如下: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项规定不仅指投标人协商抬高、压低报价,或者以高、中、低价格等报价策略分别投 标,还可能对一些重要的技术方案、技术指标等实质性内容的协商。除此之外,同一招 标项目
串通投标罪量刑如下: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投标人、招标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围标,也称为串通投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所以围标属于串通投标行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关于串通投标罪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构成该罪,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罪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资人利益,情节严重的情形。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
认定串通投标罪后的判刑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3、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