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挪用资金和诈骗的区别: 1、前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通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获取财物,后者是提供欺骗手段获取财物; 2、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挪用和挤占资金行为的关联性是,都没有按照正规的规定使用公司的金额,并且都不得以罚代还的方式来归还资金。两者的区别是在常务处理、违规初衷、违规性质和货币资金对问题金额的影响上有着不同的区别。
1.账务处理不同:挤占是账务未做处理,资金被用,形成有账无实;挪用则从账面上已做处理,资金明显已发生支付。2.违规初衷不同:挤占属于资金周转困难临时占用,主观上计划归还占用资金;而挪用则因资金困难才占用,主观上一般无力归还或者实际上是以专项
(1)在主体方面,本罪主体为公司发起人、股东;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广。(2)在主观方面,二者同为直接故意,但挪用资金罪有非法暂时取得本单位资金使用权的目的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
1、账务处理不同。 占用是账务未做处理,资金被用,形成有账无实;挪用则从账面上已做处理,资金明显已发生支付。 2、违规初衷不同。 占用属于资金周转困难临时占用,主观上计划归还占用资金;而挪用则因资金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挪用公款罪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第一,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虽然都是侵犯公共财产,但侵犯程度不一样,带来的社会危害就不一样。贪污罪侵犯的是非法对公有财产权占有,使用和收益等全部职能,而挪用公款罪只是对公款的占有和运用。第二,两者主观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意向是非法对共有财产
欠款和借款的区别在于发生原因的不同,借款的发生原因是债权人将金钱款项借给债务人,而欠款的发生原因可能是基于买卖合同,也可能是基于借款合同,还可能是基于赌博产生。总的来说,欠款的范围比借款的范围大,欠款包括借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借款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