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房屋赠与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
撤销赠与合同不一定可以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一般经过公证的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但下列情形除外: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签订的,关于赠与的财物或金钱、赠与人受赠人的权利义务等事项的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纠纷是赠与合同产生的纠纷。 根据赠与是否可以任意撤销,可将赠与合
对于赠与合同的判定是: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和受赠人;赠与合同的内容是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人,而他人表示接受。
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并不是其生效的必要条件。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有:赠与人和受赠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和受赠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依法成立;法定其他生效条件。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定
因赠与合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
赠与合同可以不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赠与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自财产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赠与人采用书面形式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愿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自双方意思达成一致时,依法订立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照指令印章时成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前已履行